图1 技术路线
依据建筑物所有权、地役权和采光权的法律概念,分析建模所需的数据需求信息
建筑物所有权中的物理实体包括地块、幢、层、户和室,地役权中物理实体涉及所有权空间中的共有空间,采光权的物理实体涉及所有权空间中的私有空间
通过对IFC的扩展,将LADM中的权利人包、空间单元包、权限管理包和测量与空间表达包进行映射,实现LADM法律概念和BIM物理对象之间的无缝集成
利用涉及法律纠纷和城市发展的现实案例研究和场景验证模型有效性
地役权与建筑物所有权密切相关,规定了与进入和使用建筑物内特定区域相关的合法权利和限制。
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供地役和需地役。供地役是提供利益的一方,需地役是获得地役权的一方。
建筑物几何数据是计算采光权的基础,包括建筑物的楼层、外墙形状、窗户位置和大小等。采光权可细分为相邻采光权和采光地役权。在相邻采光权中,日照时数和采光系数是计算过程中的2个重要的参数。
基于扩展IFC标准的方法,将LADM(法律概念)技术编码到BIM环境中。所提出的方法符合IFC标准中的扩展逻辑,基于IFC中属性集(Property sets)和自定义(User defined)的概念。
建筑物所有权中的专有空间附属面积和共有空间分摊面积的计算规则经常会发生纠纷。例如:
图2 建筑物所有权的三维可视化
在建筑物所有权空间利用中,垂直和水平方向上的共有区域通行地役权纠纷经常涉及使用权限、方式和责任分担等复杂问题,同时牵涉到多方利益相关者,包括业主和开发商。
垂直方向的纠纷涉及楼层间的通行、使用和管理,如楼梯、电梯等共用通道。水平方向的问题涉及同一楼层内私人区域的通行、使用和管理,如公共走廊、门厅、停车场。
图3 地役权的实例化
相邻采光权纠纷可分为外部建筑遮挡对日照时数的影响和建筑内部改造对采光系数的影响。采光地役权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受合同规定影响,涉及明确的合同内容。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在II类建筑气候区,日照时数应满足两小时的要求。根据《建筑采光设计标准》,以III类光气候区为例,住宅空间中房间的采光系数标准值被设定为2%。
图4 采光权的三维表达
本研究通过扩展IFC标准,将LADM中的权利人包、空间单元包、权限管理包和测量与空间表达包映射到BIM环境中,实现了法律概念和三维物理空间信息的整合。在实际案例研究和场景验证中,验证了所提出模型的可行性和适用性。